《周易》即《易经》,《三易》之一(另有观点:认为易经即三易,而非周易),是传统经典之一,相传系周文王姬昌所作,内容包括《经》和《传》两个部分。《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和爻各有说明(卦辞、爻辞),作为占卜之用。《传》包含解释卦辞和爻辞的七种文辞共十篇,统称《十翼》,相传为孔子所撰。
《周易》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学与人文实践的理论根源,是古代汉民族思想、智慧的结晶,被誉为“大道之源”。内容极其丰富,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
《易经》为群经之首,设教之书。
《汉书·艺文志》在描述《周易》的成书过程时,称“人更三圣,世历三古”。三圣,即伏羲,文王和孔子。
伏羲
文王
孔子
否定孔子作《易经》的大学问家很多,如欧阳修、龚自珍。当代学者钱玄同精心考据后认为“孔丘无删或制作‘六经’之事。”鲁迅在《汉文学史纲要》中断言:“谁为作者殊难确指,归功一圣亦凭臆之说”。清儒家学者几乎一边倒认为“孔子以前不得有经”,康有为则认为:“凡‘六经’皆孔子所作”。
根据现代学界研究,一般认为,《周易》(64卦及卦爻辞)为周初周人所作,重卦出自文王之手,卦爻辞为周公所作。
《易经》由本文的“经”和解说的“传”构成。“经”由六十四个用象征符号(即卦画)的卦组成,每卦的内容包括卦画、卦名、卦辞、爻题、爻辞组成。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集中体现,而这种体现,首先表现在立法权上。“君权神授”必然要求君主为立法的主体,人民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权,法律面前不平等,与之相应的是专制,“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正是这种意思的集中表达。
近代自然法思想的出发点是强调一切权利来自于自然,《周易》强调“法权君出”,与人们所讲的自然法完全不同,而是从司法的角度,要求各级官员应仿效自然界的运行特点来执法。
也就是成文法或法律的公开化问题,把定罪与量刑以成文的形式固定下来,并公之于众,使天下民众清楚明白,知道其可为与不可为之事,尽可能不触犯法律;即使触犯法律,也因为有明文规定而定罪量刑适中,民心折服。以尽量避免执法者的主观随意性,显示法律的公正性。
在《周易》看来,无讼为最理想境界,虽有争讼出现,但经过调解而平息争讼也不错,不听劝解把诉讼进行到底最不好。
周易在经济上的重大启示,是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依据阴阳两仪的动静观念,人类经济活动总源头太极的第一个创化,是从消费者的主观价值中找出稳定合理的主观价值,其后分别有私有及公共消费财的后续创化。由一个国家经济活动价值流汇集起来所得到的产业关联价量模型合理的两仪解析,还可印证周镰溪《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的“太极动而生阳”。此外,根据厂商的活动、经济环境对厂商无言的弱约定、及厂商对员工有言的强约定,经由就业与投资市场致中和之力的解析,也能指出中和是中华文化的分析观念,不只可以包容均衡,亦可以包容“为道也屡迁”之各种动因。
《周易·系辞上》:“六交之动,三极(即天地人三才)之道也。”世界受天地人三才之主宰,因而三才是有意志、有意识、有感情的。要主宰就必须有精神作为,因此三才亦有为精神性万事之本的涵义。
若将消费活动的正而问题再视作天位阳交,政经领导下社会集体消费的正面问题视作人位阳交,生产活动的正面问题视作地位阳爻,然后联立起来,已十足展现出乾卦的卦象。若再将消费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天位阴爻,政经领导下社会集体消费的对偶问题视作人位阴爻,生产活动的对偶问题视作地位阴乏,然后联立起来,则十足展现出坤卦的卦象。八卦以乾坤象征天地,而定上下之位,这就是易经说卦的天地定位。
《春秋繁露·五行对》论述,五行相生循环是一种生、长、养、收、藏的生产性循环。而由藏再到生,其实就是反者道之动。所以生产活动不与消费、投资活动合理连结,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活动因果循环。
《周易》是中国本源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华文明的源头活水,是中国古代杰出的哲学巨著,历经七千多年的历史至今经久不衰,奠定了中华文化的重要价值取向,开创了东方文化的特色,对中国的文化产生不可取代的重要价值和巨大影响。